股票存取
越秀证券有限公司结算业务指引
第一点、买卖结单
客户买卖证券后,交易结单在2个营业日内发出,所有交易均记录有关交易日结单内。
为保障客户利益,该交易日结单将直接邮寄至客户之通讯地址或预留之电邮地址。
每月月初,我司会向客户发出上月之月结单。
第二点、实货存入
客户可存入实物股票, 连同已签署之“转让书”及“存入实物证券表格”提交给本公司, 以办理实物股票存入手续。
客户需待实物股票完成过户手续 (一般需时12个工作日),确认无误后方可沽出股票。若客户要求提前沽出股票,需预先获得内部审批同意。
第三点、存入中央结算投资者户口(ISI)或指定行家(SI)
客户可在本公司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或向客户经理索取,填妥并签署相关表格后提交给本公司。若本公司于工作日当天中午十二时前收到相关交收指示,会于当日替客户办理相关交收指示。否则,相关交收指示便会顺延至第二个工作日处理。
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名称: 越秀证劵有限公司
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编号: B01551
传真号码 : (852)3583 1689
服务咨询号码: (852)3925 9928
注:- 贵客户之签署必须与开户协议书上之签署式样一致
第四点、实货提取
客户买入相关股票后,可于结算日后申请提取实货股票。客户可在本公司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或向客户经理索取,填妥并签署相关表格后将表格正本递交到本公司。若本公司于工作日当天中午12时前收到相关提取实货股票指示,本司会于当天处理;否则,相关提取实货股票指示便会顺延至第二个工作日处理。
当实货股票准备妥当后,本公司客户经理或客服人员会联络客户,客户可带同身份证明文件亲身前往本公司领取相关实货股票。(大约需时3个工作日)。
第五点、转出至中央结算投资者户口(ISI)或指定行家(SI)
客户可在本公司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或向客户经理索取,填妥并签署相关表格后提交给本公司。若本公司于工作日当天中午十二时前收到相关交收指示,会于当日替客户办理相关交收指示。否则,相关交收指示便会顺延至第二个工作日处理。
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名称: 越秀证劵有限公司
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编号: B01551
传真号码 : (852)3583 1689
服务咨询号码: (852)3925 9928
注:贵客户之签署必须与开户协议书上之签署式样一致。
第六点、客户资料更新指引
客户资料如有更改, 请以书面通知本公司,客户可在本公司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或向客户经理索取,请注意若要更改地址, 客户需提供地址证明文件(如电话费用单等)。
第七点、联络方式
服务咨询号码: (852)3925 9928 或 (86)40083 00852






